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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招飞简章(2)

    来源:中国民用航空局 时间:2017-06-30 作者:四川招生信息网 点击:

    文章摘要:3、录取后由南航送培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、中国民航大学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学习。未被录取的,不影响报考其他普通院校。 五、毕业去向 南航招收的飞行学员,属于南航定向委培生,在学校取得飞行技术专业。

    3、录取后由南航送培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、中国民航大学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学习。未被录取的,不影响报考其他普通院校。

    五、毕业去向

        南航招收的飞行学员,属于南航定向委培生,在学校取得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照后,分配到南航各分(子)公司从事飞行工作。

     

    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

     

        飞行属于特殊行业,下面列出参加招飞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身体条件,供大家对照参考:

    1.身高不应低于168厘米。

    2.体质指数(BMI)不应>24或<18.5。注:BMI=体重(kg)/身高(M)2

    3.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(C字表)不低于0.3;不应有角膜屈光矫正手术史;不应有色盲、色弱、夜盲、斜视,不应有严重的沙眼或倒睫。

    4.不应有精神障碍、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。

    5.不应有恶性肿瘤,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。

    6.不应有传染性疾病,不应为艾滋病病毒(HIV)携带者。

    7.不应有病毒性肝炎、肝功能异常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(HBsAg)阳性。

    8.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、关节、肌肉或肌腱疾病,以及畸形、损伤、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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